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1、2机组供热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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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1、2机组供热改造(采购)已经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1、2机组供热改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1、2机组供热改造(采购)招标编号:0724-2420N1463684
(2)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博贺湾东南部的东阁岭至莲头岭沙坝附近的潟湖滩涂和海域(半岛区域),西南隔部分滩涂与莲头岭相望。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0724-2420N1463684 |
#1、2机组供热改造(采购) |
具体采购范围及要求详见《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1、2机组供热改造(采购)技术规范书》。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
1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管道或管件或阀门或补偿器)的供货合同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属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资料,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签字页、合同签署日期、供货范围、关键技术参数的合同主要页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登录后查看)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日00:00至2024年7月8日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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