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红河公司2024年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招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兰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二、标段(包)编号:20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期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600吨,配置1台600t/d炉排型垃圾焚烧炉,安装1 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设备。本工程烟气处理系统以“炉内SNCR(尿素)+半干法(旋转喷雾Ca(OH)2)+干法(Ca(OH)2)+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为基本的净化工艺。本项目一期一条焚烧线的稳定化飞灰产量为18t/d,飞灰原灰年产量约为6300吨。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飞灰原灰处理量达到暂定数量6300吨,以最先到达的时间为准。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黑神庙坡工业园区。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螯合剂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1)螯合剂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提供代理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螯合剂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如投标人提供螯合剂供货合同,则合同中投标人的服务内容应包含飞灰稳定化或螯合或固化等飞灰处理服务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一个螯合剂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照无效处理;螯合剂制造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照无效处理。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到2024年07月07日23时59分59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