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2号锅炉低低温省煤器及附属系统设备拆除及安装施工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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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2号锅炉低低温省煤器及附属系统设备拆除及安装施工项目(重新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号锅炉低低温省煤器及附属系统设备施工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设计图纸,拆除原2号锅炉低低温省煤器相关设备和重新安装两级低低温省煤器及附属系统设备。(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3 工期要求:开工时间暂定2024年7月,投标方签订合同后,制定施工方案、办理相关开工许可审批手续,原设备拆除与新增设备安装计划施工时间共20天。投标方根据计划施工时间完成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试验、保温、油漆、调试、验收等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方应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保障如期交付的能力。
3.2 资质条件:投标方应至少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锅炉安装(A)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同时具备工业管道安装(GCD)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相关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方应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2项关于承压类蒸汽管道或省煤器受热面及附属系统设备安装、维修等业绩(按要求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必要时需附技术协议,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4信誉:
(1)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得有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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