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嘉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电子级硅烷配套12000吨颗粒状电子级多晶硅项目冷氢化装置 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华陆公司-内蒙古嘉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电子级硅烷配套12000吨颗粒状电子级多晶硅项目冷氢化装置-氯化氢压缩机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标段(包)编号:22280-X
标段(包)名称:华陆公司-内蒙古嘉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电子级硅烷配套12000吨颗粒状电子级多晶硅项目冷氢化装置-氯化氢压缩机
采购内容及范围:2台氯化氢压缩机
2.2 交货期: 提交最短交货期
2.3 交货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南煤化工基地。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报名通过后见附件
2.5 其他:
投标为最高价和次高价的厂家,招标人将根据具体投标情况决定是否废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个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3)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金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或者其他影响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没有列入中国化学集团限制名单;没有列入华陆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限制名单。(4)满足EPC合同要求。(5)其他资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登录后查看)
6.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从2024-06-27 09:00 起至 2024-07-04 16:00止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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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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