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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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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M

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83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83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因工作需要,采购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一台。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3)质量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付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5、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在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采购公告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7、购买采购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6日  至 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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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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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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