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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电信互联网不良信息内容检测管理系统运营支撑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 信阳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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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为加强接入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管控,启动中国电信互联网不良信息内容检测管理系统运营支撑,配备相应运营支撑人员,对电信自营合作网站、备案网站、自营合作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实体清单中的业务,开展日常拨测,发现疑似违法和不良信息,经过人工审核确认后迅速处理。本项目预估金额为40.04万元(不含税)。

1.1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1.1本项目主要采购2024年中国电信互联网不良信息内容检测管理系统运营支撑服务,包括根据部署的监控策略开展拨测、疑似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初步审核与复核验证、上报审核结果、复核工单、数据汇总分析、合作信息内容人工核验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工作量

(人天)

1

对中国电信自营合作网站、备案网站、自营合作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实体清单中的业务等,从信息安全运营调度系统获取实体信息,上传至中国电信互联网不良信息内容检测管理平台,根据部署的监控策略,开展拨测。

60

2

负责对中国电信互联网不良信息内容检测管理平台拨测发现的疑似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进行初步审核与复核验证。

104

3

负责按时上报审核结果,填写不良信息处理工单后进行工单核验,并通过接口上传至信息安全运营调度系统。

70

4

复核工单处置结果。对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站封堵情况进行核验。

30

5

负责汇总分析违法和不良信息监控数据。

50

6

对自营合作信息内容实体、先审后发记录等进行人工核验,通过比对,查找信息不准确、漏报、误报等异常数据。

50

合计

364

1.2.1.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2★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不含税价款)的最高限价为400,400.00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不含税价款)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业绩要求

根据参选人具备的自2021年6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合同则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应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安全治理服务类项目/内容安全监测服务类项目/不良信息监测(检测)服务类项目/不良信息治理服务类项目等一项或几项内容)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至少包含签字或盖章)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参选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参选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参选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参选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注3: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否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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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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