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改性沥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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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改性沥青采购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2024年度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改性沥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内以补遗书形式公布,投标总报价及单价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无效(含运输费、材料费等);
2.1.2供货要求:按工程计划规定时间供应SBS改性沥青(PG76-22),并免费提供采购标的物(沥青)存储服务;提供的货物应按招标方要求运到指定位置(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沥青拌和站);
2.2招标范围:本次SBS改性沥青(PG76-22)为一个标段标,数量约1140吨,要求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标的物(沥青)存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于招标人的独立法人,其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或销售。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随货提供相应产品出厂合格证书、质量合格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书。
(3)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及以上的PG76-22#改性沥青供应业绩两份。(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和付款凭证(发票)或中标通知书和付款凭证(发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供货内容中必须包含PG76-22#改性沥青),招标人将对合同业绩及付款凭证(发票)真伪进行调查核实。
3.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下午15时30分。
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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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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