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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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二次),招标人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重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二次)
2.2 招标编号:M41
2.3 项目概况:
2.3.1 基本情况: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天,年处理垃圾约19万吨,配置2 条300 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于2017年2月投产。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化,预计日产飞灰约14吨、飞灰螯合物约18吨,年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6500 吨,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内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6500吨。
2.3.2 烟气净化工艺:
重庆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烟气净化均采用“炉内SNCR、SCR+半干法(机械旋转喷雾脱酸反应塔)+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
2.3.3 飞灰处理工艺:
收集到飞灰仓里的飞灰由控制卸灰阀均匀的输送至输灰机,再由输灰机将飞灰输送至搅拌机,飞灰在搅拌机内与螯合剂和水按比例进行充分的混合,以达到稳定化处理效果。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搅拌机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通过下灰口进行装袋,然后转运至飞灰暂存间,将飞灰吨袋堆放在飞灰暂存间存储3~7天,化验合格后装车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2.3.4 项目地点:重庆绿能项目位于重庆市开州区渠口镇渠口村1组(万家山)。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2 招标范围
3.2.1交接界面:飞灰收集斗式提升机(包括斗式提升机)开始至飞灰螯合物打包机(包括打包机)之间的所有生产设备(含仓顶输灰机电动插板阀、及螯合剂配药及加药系统),以及飞灰稳定化车间和飞灰暂存车间内的所有生产设施(含消防、照明、办公等设施)为投标人的负责工作范围。
3.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飞灰进行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服务,包括:提供稳定化螯合处理药剂和吨袋,制定飞灰稳定化处理方案、负责飞灰螯合的运行操作及堵灰时清堵和处理工作,负责飞灰稳定化车间内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提供转移所用的叉车(含燃料),负责飞灰螯合生产数据填报和资料建档,负责原灰、飞灰螯合物定期检测和调整加药方案,负责场地清扫保洁区域内沟池的清理,负责飞灰稳定化后的包装、厂内转移及外运装车相关的运营服务。
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脱酸塔、除尘器、飞灰输送系统检修和运行中泄漏到地面的飞灰进行收集并进行飞灰稳定化处理。
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完成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运维服务包含的其它所有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重庆项目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3.3 服务期限:暂定自2024年07月1日至2025年06月30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4 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5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6 技术要求: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4.2 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至少2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运维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4.3 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4年6月 26日至2024年7月5日17:30时前报名,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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