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醴陵至娄底扩容工程房建项目起于醴陵市,经渌口区、天元区、湘潭县、湘乡市,双峰县,终于娄底市娄星区,路线全长154.245km。项目全线共设3对服务区、5个中心站、8个小站(湘乡南服务区、射埠东服务区、醴陵南服务区;醴陵南收费站、三门收费站、谭家山收费站、湘乡南收费站、双峰东收费站;瓷城收费站、茶山收费站、石亭收费站、渌口收费站、河岭收费站、乌石收费站、山枣收费站、虞塘收费站)。建筑面积共计4.3万平米。
(2)工作内容:醴娄高速全线 3 对服务区、5 个中心站、8个小站(湘乡南服务区、射埠东服务区、醴陵南服务区;醴陵南收费站、三门收费站、谭家山收费站、湘乡南收费站、双峰东收费站;瓷城收费站、茶山收费站、石亭收费站、渌口收费站、河岭收费站、乌石收费站、山枣收费站、虞塘收费站)施工范围内所需屋面瓦材料的的供货。
(3)交货期:具体供货时间依据项目工程进度及进场通知为准。
2.评审办法及上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4.65万元(采用单价合同,各单项单价不得超过上限价),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13%。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折算后的含税价格,评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一致时,按照响应人报价的时间由先到后的顺序确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计价方式
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据实支付。
4. 合同支付
本合同价款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采购人按材料需用计划分批次下单,预付批次计划量的全部货款,供应商收到货款内一周完成排产及送货,最长供货周期不得超过10天。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于2024年6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后查看)报名并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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