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载式线路检查仪、便携式线路检查仪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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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项目ZTHHJW2024-212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载式线路检查仪、便携式线路检查仪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车载式线路检查仪、便携式线路检查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车载式线路检查仪、便携式线路检查仪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包件 车载式线路检查仪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提供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应提供公司成立至2023年经审计的的财务会计报表,新近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公司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其它要求:
6.1投标产品需具有提供具有CMA、CNAS标识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2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两年招标产品的生产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3需提供用户使用报告或运行情况证明文件。
6.4投标人不存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二包件 便携式线路检查仪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提供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应提供公司成立至2023年经审计的的财务会计报表,新近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公司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其它要求:
6.1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证明不少于三份(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至少包含一份北方铁路局业绩)。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在北方铁路局使用单位使用报告不少于一份。
6.2供应商不存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6月22日 08:00至2024年6月27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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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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