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经济开发区威海路(人民西路~新港大道段)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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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灌南经济开发区威海路(人民西路~新港大道段)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南行政审批备〔2024〕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腾升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灌南县灌南经济开发区威海路(人民西路~新港大道段)改造,人民西路至新港大道,长度为1.754km,原路面破损,维修或拆除后铺设沥青混凝土,并安装路灯等交通设施。
2.1.3招标控制价:15105224.01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以及交通等附属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2年5月2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5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2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8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4】第3号,对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5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
……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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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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