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白水古镇文化旅游项目(一期)—古街游步道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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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白水古镇文化旅游项目(一期)—古街游步道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审【2023】122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海区白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龙海市路桥建设开发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白水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改造的古街游步道为横街、糖街、米街、鱼巷街等 18 条街,改造路线总长 2000.4 米,改造面积共计 7632.8 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通信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 8344622.39 元(含暂列金:40 万元);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工程造价¥8344622.39 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 万元”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小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工程类别为城市道路中小型规模的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人民币 8344622.39元(含暂列金:40 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建办筑〔2016〕8 号及闽建办筑〔2018〕18 号文要求做好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 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 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规定,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1 年 6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20 08:00:00 至 2024-07-12 09:0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 类(8%≤K <12%)。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 16: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 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7-12 09:00……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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