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35线尤溪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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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国道G235线尤溪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工程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14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 ,项目业主为尤溪县顺安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尤溪县顺安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现对国道G235线尤溪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
2.2 项目的规模: 国道G235线尤溪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工程位于尤溪县境内,起于西城镇新联村,终于尤溪县和大田县交界处的德州,与大田县境的国道G235连接,路线全长约38.4k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双车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0m,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构造物为桥梁1503.8m/9座,隧道886m/1座。项目分三个标段进行建设。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分为 1 个合同段,其质量检测服务内容与服务期如下:
标段内容 |
起讫桩号 |
质量检测内容 |
服务期(月) |
国道G235线尤溪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工程 |
K0+000—K38+319 |
路基、路面、桥梁(含动静载)、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等交工验收检测服务,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出具整改情况复查报告。 |
根据施工标段情况分标段检测,在发包人要求检测后30天内完成检测服务 |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质量要求: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具有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内容须覆盖本次招标相应的质量检测内容;
(4)业绩要求:不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6)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检测服务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投标人可参加 1 个质量检测服务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以及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本标段内的施工、监理、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同一标段范围内的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单位不得参加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服务投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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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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