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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科教新城充电桩车棚监控设施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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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HXJS-G2024-0005

项目名称:太仓市科教新城充电桩车棚监控设施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208.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贰佰零捌万伍仟元整(¥2085000.00元)

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需针对太仓市科教新城辖区内20个小区充电桩车棚的重点部位安装高清监控摄像机;本项目充电桩总车棚数247个,计划在每个车棚安装2台高清监控摄像机,实现无死角监控,新增200万像素高清监控枪机共494台,租用光缆21条。本次项目系统存储方式为硬盘录像机存储,可统一由上级监管部门进行接入管理以及后续应用,实现监控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交付并通过验收,保证可以投入运行,监控设施租赁期限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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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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