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2024-2025年项目型研发及交付运维支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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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2024-2025年项目型研发及交付运维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2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2024-2025年项目型研发及交付运维支撑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研发、运维、交付等相关支撑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实际以下订单为准。
注: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代维服务”。
1.3本招标项目估算为【4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4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实际执行费用结算单合计金额达到协议规模金额,则协议自动结束。若协议有效期满,但采购规模未达到本次协议规模金额,则协议自动结束。
1.5续签计划:有,本次招标的中标人若年度考核不低于90分,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1次、续期周期1年。
1.6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地点:全国各地。
1.8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中标份额。
1.9中标供应商数量【3】个,中标份额分别为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若本项目申领/参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5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各单项支撑服务基准价的100%(具体详见《附件1:报价明细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投标人必须以与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形成劳动关系(须提供承诺书)。
1.12★本项目指导系数基准为80%,若投标人的指导系数低于基准的,则其投标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含税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研发类或交付运维类项目外包服务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订单均视为同一个合同)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案例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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