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监控补点建设信息化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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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就2024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监控补点建设信息化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为169535.00元。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采购1批视频监控及硬盘等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
1.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相关设备安装及调试服务。
1.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6交付及服务地点:贵港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7本项目设备部分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为132743元(不含税),服务部分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为36792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正品承诺函:参选人承诺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产品必须为正品,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有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国内视频监控相关销售或视频监控相关集成服务有效业绩1份。(须按比选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2.4人员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至少3人技术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中至少2人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证(电工作业)或特种作业证(高处作业)。
注:需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证书扫描件、2024年4月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在参选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与参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1人具备多本证书的,按证书数量计算。
2.5代理商: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选。其中核心设备为(半球摄像头),若为代理商参选,需提供核心设备的制造商的授权,若为制造商参选,本项视为通过。
注:核心设备为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参选,若不同代理商所参选的产品为同一品牌、型号的,对应同一品牌、型号产品的代理商全部参选无效,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选的,取制造商的参选文件参与评审,代理商参选无效。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7联合体:不允许。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9日18时00分至2024年6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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