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席纵一路北延工程跨仪扬河涉河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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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朴席纵一路北延(通朴路-花园路)工程跨仪扬河涉河工程已由扬水许可〔2022〕4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朴席镇,是扬州经济开发区朴席园区总体规划中的纵向主干道之一。本项目北起花园路,途经隆塔公路、隆觉路,而后上跨仪扬河,向南顺接现状兴席路并与通朴路平交,周边地块开发较低,道路建设条件较好。朴席纵一路北延(通朴路-花园路)工程跨仪扬河大桥工程对河道堤防产生了一定影响,为消除和减轻影响,拟对河道驳岸进行处理。南侧堤防等级为2级,北侧堤防等级为3级,工程等别III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朴席纵一路北延(通朴路-花园路)工程跨仪扬河涉河工程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为:(1)拆除北岸原码头驳岸墙,按仪扬河朴席段整治工程中标准进行堤防加固建设,共290m。(2)对桥梁主墩影响范围内两岸堤防堤身进行截渗墙及加密注浆加固,截渗墙顺堤向至桥梁中心线两侧各80m,两岸共成墙320m,加密注浆顺堤向至桥梁中心线两侧各50m、顺桥向10m,注浆孔排距及孔距均为1m,注浆深度6m。(3)防汛道路、巡查便道、岸坡、绿化植被等恢复。(4)在桥位处堤防设置沉降变形监测、水平位移和渗流压力监测设施;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概算投资额约800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4年9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12月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合计9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主要人员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下同)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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