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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石化公司降低柴汽比优化增效催化裂化装置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盘锦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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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公司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产品结构不合理,作为汽油池重要组分油的催化汽油产量不足,导致公司柴汽比远高于未来消费柴汽比的预测值1.0,从当前及预测的市场销售情况来看,柴油产品将面临严重的滞销局面,并且催化液化气收率也低于国内同类装置,不能满足集团公司“减油增化”的发展战略要求。另外,为催化裂化装置提供原料的东常压蒸馏装置在进行增设减压单元改造后,催化裂化装置的新鲜原料改为东蒸馏装置生产的蜡油和渣油的混合油,原料性质发生较大变化。为使催化裂化装置适应原料性质改变后的工况,同时改善产品分布,进一步降低柴汽比,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液化气收率,公司启动了降低柴汽比优化增效催化裂化装置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审查并获得正式批复,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该项目的工程设计。

辽河石化公司降低柴汽比优化增效催化裂化装置改造项目工程设计,项目已批复,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2.2招标范围:按照辽河石化公司降低柴汽比优化增效催化裂化装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长周期设备MR文件、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编制。上述项目的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及概算、长周期设备MR文件、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编制。

(2)项目支持性文件的编制,配合建设方进行报批,按照建设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设计交底、变更设计、参加试车、竣工验收及与该工程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4)负责提供建设方要求的其他工程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标准图、结构计算等)。

(5)按照建设方要求的格式(包括但不限于可编辑的设计说明书及电子版CAD图纸文件等)、数量,及时提供设计成果文件,并对设计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全面性、时效性负责。

(6)按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及时进行优化、更改、修正、补充,直至满足审核要求。

(7)本项目所有非标设备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管束更换及新增换热器的设计计算;塔体利旧,塔内件设计核算等。

(8)本项目机泵改造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机泵更换及新增机泵的设计计算、空冷风机更换等。

2.4服务期限:

(1)初步设计及概算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5天内。

(2)长周期设备MR文件完成时间为初步设计审查后30天内。

(3)全部施工图完成时间为初步设计审查后45天内(根据长周期设备订货及返还设计资料情况,经建设方同意可适当放宽完成时限)。

(4)竣工图完成时间为项目交工后2个月内。

2.5实施地点:辽河石化分公司。

2.6标段(标包)划分、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1个标段,估算金额:550万元(含6%税),最高限价:550万元(含6%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资质甲级或炼油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3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提供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管理页面截图或证书扫描件)。

3.4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的炼油化工单套规模80万吨/年及以上催化裂化装置的工程设计业绩。

资料提供:业绩以出具的合同和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否则无效。(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提供承诺);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如2023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则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内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提供承诺);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站截图);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④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23:59:59。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7月10日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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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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