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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南郊油库、昌都油库、阿里狮泉河油库安全隐患治理及昌都第一加油站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日喀则地区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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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油库更换市政管网主水管、山体加固、化验室、周界维修及第一加油站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治理,日喀则南郊油库油泵棚区域排污管线隐患改造,汽油罐区工艺管线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阿里狮泉河围墙拆除重建、地坪下沉、更换1台柴油发电机。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划分:2个标段

标段一:

招标范围为:2024年昌都油库更换市政管网主水管、山体加固、化验室、周界维修及第一加油站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昌都油库更换市政管网主水管、山体加固、化验室、周界维修及第一加油站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治理(详见施工方案、预算清单)。

一标段控制价:根据西藏公司《关于昌都公司2024年第一批隐患(资本化)项目的批复》(藏油销字〔2023〕368号),控制价为317.4万元。

施工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进场,昌都油库更换市政管网主水管、山体加固、化验室、周界维修及第一加油站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进场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二:

招标范围为:2024年日喀则南郊油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详见施工方案、预算清单),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油泵棚区域排污管线隐患改造,汽油罐区工艺管线改造等(具体以工作量清单为准);阿里狮泉河油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详见施工方案、预算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围墙拆除重建、地坪下沉、更换1台柴油发电机(具体以工作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控制价:根据西藏公司《关于日喀则公司2024年第一批隐患(资本化)项目的批复》(藏油销字〔2023〕366号)和《关于阿里公司2024年第一批隐患(资本化)项目的批复》(藏油销字〔2023〕365号),控制价为190.00万元(日喀则油库改项目控制价为105万元;阿里狮泉河油库改项目控制价为85万元)。

施工地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阿里地区。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进场,两个隐患治理项目须同时进场施工,且进场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质量要求:合格。

质量要求:合格。

各标段超过分项控制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控制价含9%增值税,控制价为项目包含的全部费用,包括实施该项目所需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现场踏勘产生的费用、安全生产费、临时设施费、施工费、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材料采购运输费、材料保管费、措施费、规费、税金、保险及利润等合同约定的所有费用、责任、义务。投标人需按照清单列明的项目填报,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报价不得缺漏、漏报或改变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各标段为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

3.2投标人必需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的承包商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3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影印件。(或提供新证换证后对应乙级及以上资质)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4.2安全管理人员:具有1名专职安全员,且应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

3.4.3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3.5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若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影印件(至少应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完整的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影印件。若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3.6具有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油库检维修或改造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影印件。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3  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7.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承诺要求: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书面承诺,如未提供作废标处理。

(1)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自行组织到现场进行施工内容及工程量踏勘、复核,如未开展踏勘工作,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承认施工方案及清单工程量内容,并以承诺书的形式提供,不提供视为放弃投标(格式自拟)。

(2)承诺不将本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如招标人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的3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严格遵守招标人的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若投标人在中标后参与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出现违约、工期延误、重大质量事故、HSE事故、考核不合格等,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投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格式自拟)。

(4)承诺未因质量问题、信用问题、投标过程存在违规问题导致招标人停止中标资格、停止付款、列入失信人名单、解除合同等处理,如果中标后招标人发现与承诺不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承诺质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在实施阶段违背以上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6月15日至 2024年 6月2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段。

5.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8 日  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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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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