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黑汀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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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大黑汀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改造初步设计已经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海规计〔2024〕20号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投资。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大黑汀水利枢纽工程是开发滦河的大型骨干工程。其主要作用是承接潘家口水库的调节水量,抬高水位,为跨流域引水创造条件,同时拦蓄潘家口和大黑汀之间的区间来水并结合供水和发电。大黑汀水库监测设施锈蚀、老化及损坏现象严重,大量采集模块损坏,监测管理分析软件功能落后,安全监测系统不能满足当前安全监测系统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安全监测系统的改造实施能够有效排除枢纽安全隐患,充分地发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2.1.2本项目计划开完工日期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2025年投资到位情况,可顺延开完工日期),计划总工期为8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黑汀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改造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大黑汀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改造,合同编号:DHTSKDBAQJC/HT-2024-01,主要内容包括:改造更新安全监测前端感知设施设备,具体为大黑汀水库混凝土重力坝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环境量监测、地震监测、视频监控等,引滦枢纽闸垂直位移监测、渗流监测、上下游水位监测、视频监控等;改造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具体为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硬件和软件、通信网络、网络安全设备、供电设备、服务器等,建设巡检系统等。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标时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甲级资质。
(3)近五年(2019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具有完成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项目实施的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
(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项目实施管理经验,且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工作不少于5年;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6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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