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总厂177产线淬火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型总厂177产线淬火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综合计划,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大型总厂177产线淬火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大型总厂177产线淬火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包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等,投标方承担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环评、职业健康评价等必须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
具体详见附件6《大型总厂177产线淬火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技术要求》并同时满足附件5《鞍钢股份大型总厂无缝钢管厂177产线淬火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若可研要求与技术要求不一致,则以附件6《大型总厂177产线淬火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技术要求》为主。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2)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2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近五年加热炉改造施工或总承包业绩1份(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对应投标文件或审价文件)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2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能力要求: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其他要求:其它要求详见公开附件信息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3日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03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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