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专利导航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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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编号:CMII202
1.2项目名称: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专利导航服务项目。
1.3采购内容:专利导航服务(包含国内外专利检索与分析,行业背景研究、行业技术发展态势分析,行业竞争格局分析、行业申请趋势分析、技术生命周期分析、区域布局分析、重点技术分支专利分析、重点专利权人分析、重点专利标引、专利布局建议等内容,从而指导研发方向,规避侵权风险等)。
1.4项目预算金额:项目采购不含税预算为600000.00元,预估增值税税率6%,含税预算为636000.00元。
1.5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
1.6中选单位数量:1名,中选份额为100%。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8服务范围:成都。
1.9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自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并已落实。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专利检索服务 | 项 | 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唱价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2应答人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若事业单位参与应答,只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公司参与应答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
2.3应答人应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合同含税金额10万及以上的1个类似业绩【包含专利导航(专利分析,或专利规划,或专利检索),或专利竟品分析(竞争对手分析,或专利风险分析)等】。
【评审依据】:
1)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首页、金额页(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体现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应提供对应业绩订单或结算单(结算单,订单应加盖合同甲方的公章或使用部门章或合同章)。
2)发票证明材料: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可以仅提供查询截图,无需提供发票扫描件),所截图片上必须包括相关查询网页的地址栏,否则该截图无效。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①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②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③发票开具时间须从合同生效日期起至公告发布之日止。
3)业绩时间认定:单项合同以合同认定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下的结算单或订单认定时间为准。①认定时间:合同中的“封面时间”或“服务的开始时间”或“合同签署时间”任一时间满足要求时间均可认定。②若双方签署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署时间为准;若仅有一方签署时间,则以该签署时间为准。
4)合同评审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提供的结算单或订单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了结算单和订单,以结算单金额为准(结算单,订单应加盖合同甲方的公章或使用部门章或合同章)。
5)若提供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不予认可。
2.4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应答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应答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或中选或成交;保证在应答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
2.5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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