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甘肃公司嘉峪关分公司易都摩尔汇聚机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YD20240501316); 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加应答。 |
一、采购说明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嘉峪关市易都摩尔周边、五一南路佳苑小区周边半径1km范围以内,面积80-100㎡之间房屋。 2.技术及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要求。 3.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所有采购内容由一家成交单位负责。 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应答限价。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包1 |
非省会地市房屋购置 |
次 |
1.000 |
二、资格要求1.应答人身份证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房屋产权证明: (1)应答人如为房地产开发商,须持有“五证”且所售房屋必须在规划范围内:五证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承诺交付时须具备“两书两表”:《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实测面积表》。 (2)应答人如为企业,需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持有《不动产权证》。且房屋无抵押情况说明(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备查);若仅持有《房屋所有权证》,需承诺说明《土地证》办理完成时间及时限。 (3)应答人为自然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的证明;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房屋完税证明。 3.应答人须出具承诺书:内容为出售房屋产权清晰无纠纷说明(承诺书内容自拟)。4.应答人能够按照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5.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9)截至应答/唱价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应答之日起前3年)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1 .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7日12时00分至2024年6月1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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