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员工通勤班车社会化保障项目(第1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武汉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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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01 |
教职员工通勤班车社会化保障 |
根据教职员工江岸、硚口校区通勤保障需要,开通“江岸校区A⇌硚口校区”、“江岸校区B院⇌硚口校区”2条线路,车辆选用新能源大巴车型。工作日运行7台车、11趟次,节假日运行1台车、3趟次,单程行驶线路约15公里,单程时间约35分钟。 |
(登录后查看) |
1年 |
中标方在2024年8月12日开始提供服务。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人民币98.81万元(含税);
3.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明的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客运服务)。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06月17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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