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服务保障基地(倒班宿舍子项)工程检测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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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服务保障基地(倒班宿舍子项)工程检测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华能核电服务保障基地(倒班宿舍子项)作为昌江核电二期项目重要子项。倒班宿舍工程计划于2024年4月动工,现需开展倒班宿舍工程检测项目招标,以满足倒班宿舍工程建设需求。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服务保障基地(倒班宿舍子项)工程检测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登录后查看)
2.5 服 务 期: 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等所有项目全部竣工且验收合格之日止。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相关业绩。业绩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建或建筑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2.4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止。
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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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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