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公司第五工程公司新密慧居科技热力工程项目十一公司-新密慧居科技热力工程项目新密慧居科技热力工程项目新密市产业集聚区余热利用、节能减碳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全厂保温补口施工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 郑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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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第五工程公司 新密慧居科技热力工程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一公司-新密慧居科技热力工程项目-新密慧居科技热力工程项目新密市产业集聚区余热利用、节能减碳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全厂保温补口施工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采购编号:[ELECO-CC-2024-02-001]-2024-RL-BWBK-001)。采购人为十一公司第五工程公司,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标段(包)编号:[ELECO-CC-2024-02-001]-2024-RL-BWBK-001/01
标段(包)名称:十一公司-新密慧居科技热力工程项目-新密慧居科技热力工程项目新密市产业集聚区余热利用、节能减碳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全厂保温补口施工
采购内容及范围:施工项目全场管道保温补口施工
2.2 计划工期: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2.3建设地点:新密市产业集聚区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 ,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工程质量零缺陷。
2.5其他:
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本次竞谈要求申请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申请人须履约信用良好,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无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3.申请人须未列入“限制交易分包商名单”、“不合格分包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分包商黑名单”。4.申请人须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报名时间:从2024-06-04 10:00起至2024-06-07 16:00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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