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海伦市新海西供热有限公司2台70MW热水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
改造升级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绥化海伦市新海西供热有限公司2台70MW热水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升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75万元,招标人为海伦市新海西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黑龙江省绥化海伦市新海西供热有限公司2台70MW热水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升级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省绥化海伦市新海西供热有限公司2台70MW热水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升级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黑龙江省绥化海伦市新海西供热有限公司2台70MW热水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升级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3具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记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07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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