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漳(招)2024-(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市皮肤病防治院果酸换肤包及医用护肤品(防晒系列)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合同包2医用防晒系列(防晒乳或防晒霜或防晒喷雾或光子冷凝胶)1、适应症:用于各种类型的面部皮肤的防晒护理,减少黑色素沉淀以及色斑的形成,通过物理性遮盖、散射光线或化学性吸收紫外线来延缓皮肤光老化,并预防光皮肤病的发生。2、防晒系数/PA值:SPF30+-50+,PA+以上。3、产品的主要要求:采用有效防晒成分及科学技术,能够有效地防止UVA和UVB对肌肤的伤害,质地轻盈,可有效减轻肌肤负担。产品不含酒精、激素、化学添加剂、荧光剂、人工色素和抗生素等药物成分。4、产品规格:30g以上/盒;5、具体要求:(1)产品必须为医疗器械械字准字号,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证及备案证明材料。(2)产品需安全、无副作用,极少出现过敏反应,如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厂家需提供不良反应处理的服务,所有费用需由厂家承担。(3)产品包装需完整,无破损。(4)来应标的产品需在招标文件上附有该产品成分说明书及清晰的产品彩页。备注:配送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按配送相关要求对采购人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采购人供货通知为准。医学护肤品配送地点以采购人要求的送货地点为准。配送时间以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时间开始起算不超过15日,货物必须送到采购人要求的送货地点。供应商按供货通知送货到医院,做到货、票及产品合格证和该批次检验报告同行,并有责任配合采购人做好入库验货工作,核对实物与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产品,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合理选择要求供应商承担更换、退货等违约责任。”更正为“第二、合同包2医用防晒系列(防晒修复乳或防晒霜或防晒喷雾或光子冷凝胶)适应症:1、适用于各种类型面部皮肤的防晒修复。2、可用于美容、激光术后皮肤的修复护理。3、预防和减轻紫外线等理化因素对皮肤的损伤。二、产品的主要要求:通过物理性遮盖、散射光线等有效预防和减轻紫外线等理化因素对肌肤的伤害,质地轻盈,可有效减轻肌肤负担。产品不含酒精、激素、化学添加剂、荧光剂、人工色素和抗生素等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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