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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财政评审及核价项目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 拉萨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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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2.项目名称:尼木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财政评审及核价项目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止。

6.预算金额:0.00

7.最高限价:如下

7.1.财政评审费用最高限价:根据《 <财政性投资评审费用及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付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财建字【2009】18号)、《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拉萨市财政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拉政发【2016】32号)规定收费标准计算,按照项目性质根据标准6-8折执行,按合同约定执行。

7.2.核价中介机构收费标准最高限价:50万元以下的采购(服务)项目500元/次,50元以上至100万元的采购(服务)项目1000元/次,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采购(服务)项目1500元/次,200万元以上的采购(服务)项目2000元/次,所采购核价咨询费用最高限价为2000元/次。

8.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9.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尼木县财政局 

10.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入围服务商数量(家)

招标范围具体及要求

框架协议期限

1

财政评审及核价

1

2家

尼木县财政局符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框架协议采购情形的项目

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的框架协议为准)

 二、投标服务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2.4.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征集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4年6月3日 至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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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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