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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加油站保险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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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加油站保险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XS20240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加油站保险柜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全部由招标人出资。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对加油站保险柜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加油站保险柜,具体配置按每站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采购预算8万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交货期:采购合同及技术协议签订后、采购订单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

2.5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所属加油站。

2.6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为10年。

2.7最高限价及规格型号:限单价,限价包含13%增值税、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安装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调试,投产)、启动及试运行、备品备件、工具费、质保期内费用等相关费用,规格型号和限价金额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保险柜

正面投币(机械锁电子密码锁)

4080

常规,招标文件完全响应

2

保险柜

背面投币(机械锁电子密码锁)

4080

常规,招标文件完全响应

3

保险柜

轻型保险柜

2800

轻型,招标文件完全响应

2.8质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9.1合作模式:本次选商成交后,拟由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与供货商按固定单价签订买卖合同框架协议,合同期两年。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所属地市分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和已经山东公司批准过的采购订单与供货商签订订货合同。

2.9.2结算及付款方式:买方组织验收、签认,卖方完成业务培训后履行付款程序,依据实际订货单结算付款。合同履行期内,买卖双方拟签订的买卖合同并不当然履行,而是以买卖双方有实质性供需货时方可履行。付款时相应扣留5%质保金,免费质保期为10年。

2.9.3定标原则:参加投标的有效投标人数三家及三家以上的(含三家),选一家中标人;参加投标的有效投标人数两家以上三家以下的,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形式选商,由招标人重新决定选商时间;参加投标的有效投标人数不足两家的,将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形式选商,由招标人重新决定选商时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由其中一个参与投标;接受生厂商或代理商投标;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参数相同或相近)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厂家唯一授权书(需提供官方验证真伪方式)。

(3)供应商须满足选商人有关供应商的管理规定:供应商已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的,须提供截图。供应商未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的,须承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能源一号网账号注册和准入申请;同时,邮寄办理准入相关纸版资料。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在国内行业相关应有良好应用,并能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至今相应 的业绩(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应与业绩金额保持一致)和盖章的用户评价表(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不限于用户对待评价人产品质量、服务满意度评价),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将被否决。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提供2021-2023年已加盖公章的纳税申报表。成立年数不满3年的公司,应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相关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3.5.2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6其他要求

3.6.1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投标人须依据上述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书,并承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在开标过程中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自动解约,并承担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6.2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合规廉洁从业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6.3供应商须满足本项目所附技术文件、供货及报价要求,技术参数负偏离的将直接否决。

中标确认及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复核查验以上资质或原件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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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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