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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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输煤运行检修、除灰检修外委承包项目,招标人为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输煤运行检修、除灰检修外委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输煤运行检修、除灰检修外委承包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阿和公路界碑G580 620向南+20米处,即和田市以北约20千米的中昆物流园东侧区域,北侧至团结新村道路,南侧约2.5千米处为和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填埋场,约7千米处为城东污水处理厂,西侧约4千米为玉龙喀什河。
项目建设总投资337158万元,新建2×35万千瓦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脱硝和除尘装置,计划于2024年下半年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可满足和田地区日益增长的用热负荷和用电负荷需求,提升供热质量,为新疆电网末端的和田电网提供支撑电源,优化和田地区电源结构,提升和田电网与南疆电网运行安全性和稳定性;为当地工业产业发展提供电力、热力支撑,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当地的煤炭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加当地财税收入,直接和间接增加就业岗位,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项目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4.招标范围:新疆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所有输煤专业区域范围内的设备运行检修(电气二次和热控部分由招标方负责)、土建修缮、设备及区域属地保洁工作;除灰专业范围内的设备检修(电除尘和省煤器输灰管道出口阀门后至灰库,包含灰库范围内设备)、土建修缮和设备保洁清扫工作(包含10台磨煤机石子煤清运工作)。详细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5.质量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6.服务期限:维保服务期限2+1年。服务开始时间为首台机组168h试运完成后移交生产之日起,部分人员需提前进场熟悉相关运行、检修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批准)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持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体系、ISO-14000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之内;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业绩:近三年内有成功运检4台300MW机组(输煤专业)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范围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盖章页等);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信用中国”(查询入口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资质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 5月29日10时00分至2024年06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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