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子项目3:区域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院内自助服务设备建设项目、医护查房手持终端建设项目、胶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ZC2024-0037
项目名称###县岐伯中医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子项目3:区域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院内自助服务设备建设项目、医护查房手持终端建设项目、胶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一包:
(1)院内自助服务设备建设项目:在医院大厅安装自助挂号、缴费、检查、化验单打印一体机、胶片打印机各1台,各楼层安装自助缴费查询终端11台。
(2)医护查房手持终端建设项目:购置医疗手持RFID数据采集器,通过手持终端采集病人、药品、物资等信息并存储****网络实时传输信息到数据库中心,准确地将人与物关联,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增加患者满意度。(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包:
胶片云信息化建设项目:购置胶片云信息化,患者、医生可通过电脑、手机、平板等智能终端查看、诊断和分享病人的影像检查资料,减少胶片的耗材为异地转诊和分级诊疗提供了便利。(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投标人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社保人员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网站、“中****网”****网站或平台;
********须提###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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