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石油分公司耿马城南加能站统筹改造项目安全三同时服务一标段竞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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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临沧石油分公司耿马城南加能站统筹改造项目安全三同时服务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 2024 年第一批加能站统筹改造资金计划的通知》(销售股份工单滇发规〔2024〕312 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临沧石油分公司耿马城南加能站统筹改造项目安全三同时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耿马城南加能站油站)。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00万元(含税)
序号 |
加油站名称 |
一标段 |
二标段 |
备注 |
|
安全预评价 |
安全应急预案 |
安全验收评价 |
|||
1 |
耿马城南加能站 |
1.5 |
0.5 |
2 |
含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会议费、开票税金等 |
2.4标段采购范围: 一标段:临沧石油分公司耿马城南加能站统筹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和安全应急预案服务;二标段:临沧石油分公司耿马城南加能站统筹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
2.5承包商可任意选择(1个或2个)标段参与竞标,但只能成交1个标段。一标段的中标第一名侯选人不再推荐为第二标段中标第一名侯选人。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及以上
(2)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以来有加能站安全评价业绩1项及以上(含1项)。
(4)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响应文件需提供人员资质的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资质由评标委员会网上查询,无法核验且承包商无法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限内提供证件真实性证明材料的视为造假行为。
(6)2021年以来,项目负责人有加能站安全评价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提供的业绩证明需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本人业绩。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下载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5月28日 08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 17 时30 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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