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中国电信钦州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印制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 | 钦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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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就2024-2025年中国电信钦州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印制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主要为广告宣传品设计、制作及安装等,包括但不限于喷绘、海报、写真、灯片、车贴、横幅、宣传单、宣传折页等设计、制作及安装等。
1.3分包划分情况:
分包 |
区域 |
预算/万元 |
份额比例 |
分包预算/万元 |
中选人数 |
1 |
钦州市 (含钦州港) |
138 |
40% |
55.20 |
1 |
35% |
48.30 |
1 |
|||
25% |
34.50 |
1 |
|||
2 |
灵山县 |
45 |
55% |
24.75 |
1 |
45% |
20.25 |
1 |
|||
3 |
浦北县 |
28 |
55% |
15.4 |
1 |
45% |
12.6 |
1 |
|||
合计 |
/ |
211 |
/ |
211 |
7 |
备注:本项目划分3个分包,参选人可参选多个分包,只能中选1个分包。每个参选人最多只能被推荐为1个分包的中选候选人,最多只能中选1个分包。若参选人在多个分包的综合得分排名为前3名(分包1)或前2名(分包2、3),则按分包中选候选人推荐优先级推荐中选候选人,超过1个分包后,不再推荐为中选候选人;分包中选候选人推荐优先级为分包1>分包2>分包3。 |
1.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605广告制作。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至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之日止。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实际总需求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结算根据中选人的中选单价与经比选人确认的实际使用数量及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1.6服务地点:钦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参选人各项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其对应的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2. 参选人资格要求(适用于3个分包)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业绩要求:参选人具备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广告宣传或广告物料制作的业绩1份。(参选人须按比选文件第六章业绩情况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3人员及车辆要求
策划服务人员1人,专人设计人员1人,安装送货人员1人,送货车辆1辆。
注: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2024年1月至参选截止时间在参选人本单位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参保人须为参选人)或与参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若投入车辆为参选人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5联合体:不允许。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8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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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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