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辅助装置及部分辅助工程等主项基础工程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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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总体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辅助装置及部分辅助工程等主项基础工程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炼路1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049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本标段规划设计内容主要位于老厂区内,为项目辅助装置及部分辅助工程新建、改扩建:新建200吨/时溶剂再生装置、170吨/时酸性水汽提装置、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高架火炬设施、工艺及热力管网改造、轻烃回收装置改造、空压站和氮气站改造及部分储运系统主项新建及改造、部分给排水系统等辅助工程主项的新建及改造基础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下列附表:
序号 |
主项名称 |
1 |
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 |
2 |
200吨/时溶剂再生装置 |
3 |
170吨/时酸性水汽提装置 |
4 |
轻烃回收改造装置 |
5 |
化工第三循环水场 |
6 |
化工雨水监控池及事故池 |
7 |
化工消防水加压泵站 |
8 |
407单元聚丙烯原料罐区及泵站 |
9 |
RTC裂解汽油、C6-C8、苯罐组及泵站 |
10 |
油气回收设施 |
11 |
空压站及氮气站 |
12 |
高架火炬设施 |
13 |
除盐水站和凝结水站 |
14 |
异壬醇产品罐组及泵站 |
15 |
环氧氯丙烷产品罐组及泵站 |
16 |
炼油区工艺及热力管网 |
17 |
化工区工艺及热力管网 |
18 |
化工产品汽车装车设施 |
19 |
35KV区域变电所S03 |
20 |
全厂供电系统 |
21 |
全厂道路照明 |
22 |
电信线路 |
23 |
运维中心 |
24 |
危废暂存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压力管道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1及以上且压力容器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
(2)3名主要专业(工艺、电气、结构)负责人(每个专业至少1名):持有工程设计类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的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
3.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
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5月27日 16 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 08 时00 分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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