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子沟煤业存量土地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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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芦子沟煤业存量土地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工程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以经理办公会【2023】第19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芦子沟煤矿于2023年8月7日经芦煤{2023}第19次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决议,同意实施芦子沟煤业存量土地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工程,该存量土地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工程由保德县林业局于2022年4月15日委托山西众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评估生态环境系统修复金额52.8万元(含税)(众智司鉴字[2022]第ZZSJ063号)。2023年12月11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晋自然资[2023]1028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办理国家保供煤矿用地手续的催办函,集团公司的批复,要求2024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保供煤矿用地手续办理。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内容:按保德县林业局所提供可以修复的区域范围坐标拐点整地、栽植、浇水等人工造乔木林,修复面积为4.3736公顷。共计人工造乔木林65亩,主要种植油松(苗高≥1.5米,冠幅≥0.5米),乔木株行距2*3米,74株/亩,共种植4810株,造林完成后需管护1年,管护措施为为松土、除草、培垄、补植、修枝、浇水等等, 以促进幼树生长,管护期2024年-2025年且保证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3 建设地点:保德县林业局所提供的可以修复的区域范围内
2.4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2.5 质量标准:种植与基线水平相同的植物群落,修复面积达到4.3736公顷且达到林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与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注:人员的业绩,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的业绩,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的佐证材料。人员业绩指:拟派人员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业绩。)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5-24 17:30至2024-05-29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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