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治理提升工程及2023年管道隐患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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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部 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谈判方式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每标段需 1 名供应商。
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公开)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背景概况
①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3年管道隐患治理提升工程,主要为13条含水油输/集油管道(总长度 50.17km)进行治理,其中12条全线更换,1条局部更换,另外新增视频监控42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主要为马家山脱水站、姬塬输油站、姬二联扩3座站场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收集治理。
②项目范围: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对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监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文件等资料,对对应的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调试、管理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查验、监测、技术调查等工作,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出具验收通过/不通过的验收意见。
③工作量: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治理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3年管道隐患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因油田滚动开发,若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作量的划分以甲方提供为准,本项目采购人暂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④项目预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治理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10.85万元(不含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3年管道隐患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11.31万元(不含税),合计22.16万元(不含税)。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第五采油厂生产区域。
2.4最高限价:23.49万元(含6%税及其他所有费用)。其中,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
油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治理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11.5万元(含6%税及其他所有费用),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3年管道隐患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11.99万元(含6%税及其他所有费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 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资质要求:供应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如供应商为环境监测机构的资质要求:持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原为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证书。如供应商为环境评价机构资质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2026年产能建设、重点隐患、油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招标编号:ZY23-XA405-FW1370)集中资格招标中标单位(中标单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未中标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提供中标通知书)。
3.3人员要求:环境评价机构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执业资格证书及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编制人员诚信档案(http://114.251.10.92:8080/XYPT/)查询截图。(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须包含合同期限)、2024年1月-5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含养老)缴交证明(退休人员无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退休证明)、资格证书、诚信档案)。
环境监测机构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须包含合同期限)、2024年1月-5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含养老)缴交证明(退休人员无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退休证明)、职称证)
3.4设备要求:无。
3.5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查验截图(须为谈判文件售卖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查询的方为有效),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供应商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有效说明文件(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7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入失信被执行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信用中国的相关内容,谈判响应人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事业单位只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证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投标人未被国家相关部门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限期整改名单”或“黑名单”(http://114.251.10.92:8080/XYPT/)。(提供截图)
3.8供应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27日17时前(登录后查看)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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