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项目 (AGGFGSHGZYD240523130893)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客商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项目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冶金、电力、石化企业同类分析仪表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证明,以国家税务网站截屏或税务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6本次招标要求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
5.申请报名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4年05月23日17时30分至2024年05月3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0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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