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海阳3、4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树脂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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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海阳3、4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树脂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海阳核电厂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辖 海阳市留格庄镇原冷家庄和董家庄,濒临黄海,厂址距海阳市 22 公里,距烟台市 93 公里,距青岛市 107 公里。 2.2 项目规模:山东海阳核电厂,规划容量共六台百万千瓦级 机组,一期工程建设两台,第一台机组的首罐混凝土浇灌日期 (FCD) 为 2009 年 9 月 24 日。第一台和第二台机组施工的间隔 不超过 8 个月。山东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核岛采用美国西屋公 司 AP1000 技术, 常规岛采用由哈尔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日 本三菱重工株式会社联合体供货的半速(1500 r/min)凝汽式 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 2×1250MW 核电机组,堆 型与机型与一期保持一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3份类似设备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设备规格数量、双方盖章页),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应答资格。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23 11:04到2024-05-30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13 09:00。 |
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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