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油库中心VOC高效吸附装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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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炼化VOC高效吸附装置【舟山石油销售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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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VOC高效吸附装置【舟山石油销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VOC高效吸附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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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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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VOC治理系统化学吸附 危化品仓库排放气体 9000m3/h ≥90% |
1.00 |
套 |
包1-VOC高效吸附装置【舟山石油销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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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可置位再生冷场吸附催化剂一次使用寿命≥2年,再生次数不低于20次,再生效率≥90%,投标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文件。 3.1.7 单体过滤模块应至少能能够通过酸性气体、V0C气体两种类别的挑战实验,对有机气体的净化效率≮90% ,对硫化氢的净化效率≮99%,提供第三方相关检测报告。 3.1.8 紫色蜂窝模块段采用三氧化铝浸渍高锰酸钠一次性压制成型为蜂窝模组,提供该紫色模块的MSDS报告。 3.1.9 考虑到处理效率、占地、节能、环保排放、安全等综合因素,废气处理过程中不接受光催化氧化技术、活性炭吸附技术等其他技术;再生不得使用活性炭脱附技术、不得使用高于50℃的再生工艺技术。投标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文件。 3.1.10 供货方应具备近5年内危废库采用“可置位再生冷场吸附催化剂段+紫色蜂窝模块段”工艺的处理量≥8000m3/h业绩至少2套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复印件(体现技术参数及处理工艺技术)。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2日 8:00时至2024年5月28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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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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