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7年楚雄卷烟厂办公标识标牌制作与更新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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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024-2027年楚雄卷烟厂办公标识标牌制作与更新项目已获批准,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2027年楚雄卷烟厂办公标识标牌制作与更新项目
2.2 项目编号:2462
2.3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对2024-2027年楚雄卷烟厂办公区域内需要维修的标识标牌进行维修;对损坏了无法修复的标识标牌进行更换;对新增的标识标牌进行设计和制作。
2.4 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5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2024年7月-2027年6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前,由招标人按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中标人上一年度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合格且项目预算得到批复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结果不合格或项目预算未得到批复的,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2.8 项目金额:本项目每年资金使用额度约33.9万元(含税),下不保底。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并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无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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