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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机关及各基层站区食堂更换植物油灶具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忻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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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本采购项目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机关及各基层站区食堂更换植物油灶具项目,已由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经理层办公会议纪要第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机关及各基层站区食堂更换植物油灶具项目

1.2采购人: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T-XZGSGLG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机关及各基层站区食堂更换植物油灶具项目。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机关及各基层站区食堂更换植物油灶具。

2.3供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2.4供货地点: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机关院内及各基层站区驻地。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6采购最高限价:41.14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代理商)。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产品的供货改造业绩。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关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0日18:00~2024年5月23日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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