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和林乡村振兴智慧监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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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编号:TTHS-2024-FW002
1.2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和林乡村振兴智慧监控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乡村振兴监控改造及监控室升级服务(主要包含存储升级、部分设备更新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推荐前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1个成交供应商。
1.5预算金额:34100.00元(含税总价)。
1.6报价方式:本项目按按产品清单报价,报价要求如下:
本项目按产品清单报【不含税总价】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具体详见报价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要包括乡村振兴监控改造及监控室升级服务(主要包含存储升级、部分设备更新等)。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完成施工安装。
2.3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3.1.2参选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国家税务机关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鉴的税务登记证,或者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3.1.3参选人2020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摄像机设备销售经验业绩,并能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含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重要内容。
3.1.4参选人若是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次应答产品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1.5参选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6铁塔塔身上安装摄像机和网络箱需要登高特种作业证。
3.1.7监控取电施工时需要电工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开标日(应答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5)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5月20日11:00至2024年5月24日17:00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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