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龙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拓市天津津龙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玻璃水运输服务(汽运)玻璃水运输服务(汽运)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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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WZ20240528-9001-5288-B1 2.项目内容:【拓市】天津津龙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玻璃水运输服务(汽运)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服务名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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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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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路运输 |
1.00 |
包1-玻璃水运输服务(汽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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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周期和地点:2年、详见附件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投标过程中(以开标日为准)需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整体依次往前推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连续两年财务状况负增长企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各至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6.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重大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分包、不转包本项目所有业务,完全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人员进行运输,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现投标人存在分包、转包行为,则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偿及清退。(须提供承诺书,本承诺书要求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9.根据2022-2024年度天津津龙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承运商评分表连续3个月及以上或不连续4个月C级评分取消投标资格。 10.以上承诺书均须加盖公章。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由服务商(招标服务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时至2024年5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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