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CEC-C2024-0151 项目名称: 徐州###路通道技术方案咨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0万元采购需求:分别对徐###路、徐###路的功能###路方案、技术标准、运输组织和投资估算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研究。合同履行期限:整个研究周期预计8个月。拟于2024年5月底完成工作大纲,2024年8月底前形成中间成果,202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研究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做好各阶段性成果的提交。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成立未满三个月法人或成立未满三个月其他组织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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