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桥北片区防水排涝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清淤维修部分)、(二标段:明渠加盖板部分)、(三标段:雨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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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
本溪市平山区桥北片区防水排涝设施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平山区备案。以平发改发【2023】35号、平发改发【2023】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市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80%+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平山区桥北片区防水排涝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清淤维修部分)、本溪市平山区桥北片区防水排涝设施改造工程(二标段:明渠加盖板部分)、本溪市平山区桥北片区防水排涝设施改造工程(三标段:雨水管线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平山区桥北地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项目明渠暗渠改建总长度为3592.35米。新建雨水管道8999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3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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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6月08日 开工至 2025年05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与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成员应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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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09:00 |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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