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处置项目招标人为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现有一批从建设期移交接设备中拆除的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5716节废旧铅酸蓄电池,现存放于昆明市区大板桥车辆段、放马桥停车场及五腊村停车场。为消除废旧铅酸蓄电池长期存放的安全隐患,现需对该批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处置。
2、招标范围:本次需处置的废旧铅酸蓄电池预估整体重量(包含废旧铅酸蓄电池外壳、正极板组、负极板组、隔板和电解液等全部构成部件)为235842.68kg(其中预计有200kg废旧铅酸蓄电池存在破损、漏液等情况),具体处置整体重量以最终实际处置整体重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处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废旧铅酸蓄电池处置完成为止。(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
5、处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及标准:投标人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其他:
(1)企业性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证书扫描件)。
(2)公司执业资格:
(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其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应包含HW31含铅废物或900-052-31废物代码;
(2.2)投标人为自运危险废物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废物(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危险废物的,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单位的合作协议扫描件,以及第三方单位具有的国家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废物(提供证书扫描件)。
(3)信誉情况: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说明函或承诺书)。
(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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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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