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华漳耀芗城天宝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光伏EPC总承包工程(监理)(第三次采购)
2.工程概况:
国华漳耀芗城天宝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光伏EPC总承包工程,总投资约为:********万元。
3.采购内容:
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规定的隶属于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设备采购阶段、设备安装过程、设备检验检测、测试调试、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等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监理费控制价为人民币********元。
4.监理服务时间:2024年05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委托**
5.服务地点:福建###市芗城区。
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境内企业,须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电力工程监理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前独立承接过二项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业绩。报价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加盖单位公章;
(4)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电力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报价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一项50MW(含)以上光伏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报价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顺的执业证书、身份证、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技术特征、总监理工程师名称及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出具的报价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6)报价人(不含其分支机构)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未被“****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报价人****网站查询,并在响应****网站****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报价人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存在被国家能源集团列入“暂停资格”或“取消资格”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专项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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