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装置运行维护(兴采硫化氢治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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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脱硫装置运行维护(兴采硫化氢治理服务)。该项目成本计划已下达,计划金额249.61万元(不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兴隆台采油厂在硫化氢排查过程中发现16处节点出现硫化氢含量超标现象,造成外输气中硫化氢含量超标,影响油田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为保障安全生产,计划对硫化氢治理,预计实施后外输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控制到指标以下。预计建立硫化氢治理点8处,委托承包商提供配套技术服务及其他,计划金额249.61万元(不含税)。在不突破预计金额结算的基础上,该工作量可依据招标人现场签证的工作量增减而增减,但需经招标人相关部门审定,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2.4实施地点:兴隆台采油厂区域内。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本服务项目严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本服务项目严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颁发的质量检查规范和标准要求。
其中
(一)执行标准:
1、Q/SY1649-2013 《天然气干法脱硫化氢装置操作安全规范》
2、SY/T6137-2005 《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置作业的推荐作法》
3、SY/T 6524-2017 《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4、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化学有害因素》
5、SY/T6137-2017《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
(二)技术要求:
承包商对撬装脱硫设备内失效脱硫剂、瓷球及白钢网进行更换,并对更换的废脱硫剂及瓷球进行稳定回收处理。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脱硫剂质量应合格,应经权威机构检验脱硫剂质量(粒度、堆积密度、穿透硫容等),并提供检测合格报告。瓷球应提供合格报告。
2、脱硫剂工作硫容不低于26%,且脱硫后硫化氢含量不大于10mg/m3;脱硫剂工作硫容达不到26%的将不予结算。
3、脱硫剂更换期间,应通过工艺切换或采用移动除硫装置等方式确保出口硫化氢含量不大于10mg/m3。
4、脱硫塔脱硫剂更换操作应符合Q/SY1649-2013《天然气干法脱硫化氢装置操作安全规范》和辽河油田HSE相关标准要求。
5、废脱硫剂运输、存放与处理应符合国家、地方和油田公司的相关安全环保要求。
6、施工人员要求:相关施工人员需持有辽河油田公司pS防护培训证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废除硫剂处理能力(或委托具有废脱硫剂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并已签订合作协议);在油气田企业具有两年及以上脱硫装置运行维护经验,需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3、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5、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23:59:59,(登录后查看)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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