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式三维激光扫描仪及三维激光移动扫描设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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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SZDL
2.项目名称:背包式三维激光扫描仪及三维激光移动扫描设备
3.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背包式三维激光扫描仪及三维激光移动扫描设备 |
1 |
项 |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部分产品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9)必须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响应投标。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5日19:00至2024年3月26日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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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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